2013-03-18

選擇適合的結婚對象

好幾年前,在 Yahoo blog上寫的短文。在這裡重貼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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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兩個重要的決定﹕信主和選擇結婚對象(如果決定結婚的話)。

有網友曾經問了我不少有關拍拖結婚的問題,不能盡列,其中有﹕「不知道我的真命天子何時出現呢?」「我怎知道他/她就是神安排給我的另一半呢?」「現在我的男(女)朋友是否適合跟我結婚呢?」……等等。

綜合來看,最基本的問題是﹕「如何選擇對象」。(留意題目中用了「選擇」而不是「尋找」為題目的重要字眼。)

一般信徒對選擇結婚對象有兩種看法﹕
1.神是已經為每個信徒設定了「某個」結婚對象。那麼信徒就要找出「那位」(the right person).否則他/她就不會有幸福的。找到的話,就中的!Bingo!

試想,如果真是神決定了只有一位是「對」的,那麼,問題就出現了。譬如有一個人「揀錯」對象,即是他/她沒有中的,找不到神為他/她預設的「那位」(the right person)。即是說,這個人娶了(嫁了)別人的妻子(丈夫)。一個「骨牌現象」就會出現,跟著後來的人豈不是全部要結錯婚?因為他們的丈夫或太太已經 被人揀了去。當然不!我們見到世上還有很多美滿幸福的家庭嘛。

另一個較可取的了解方式﹕
2.神不是早已為你決定「那位適合你的人」(the right person),而是人可以選擇「其中一位適合你的人」(a right person)。即是眾多信徒中,人是有自由去選擇適合自己的伴侶。

戀愛與婚姻﹕神的部分,人的責任
若你看完全本聖經,你會發覺神根本沒有在聖經中具體指明信徒如何尋找你那位「真命天子」。大家很熟悉的一段經文:
林後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指出一個原則﹕信徒跟信徒結婚是神的心意。

從一個角度看,似乎信徒是被限制了(因世界中其他的選擇不被考慮)。但若從另一個角度看,其實神給了信徒非常廣闊的範圍(因世上仍有不少基督徒)。

話雖如此,有不少信徒仍然擔心神提供的選擇不夠。信的仍屬少數,不能揀不信的,豈不是少了很多選擇?

讓我們打個比喻吧。譬如你天生文靜,讀的是文科。畢業後選擇工作,你自然去應徵申請文職。不是文職的,與你受訓練的資歷無關的,當然不會考慮,也不會去見工,以免浪費時間精神。但適合文靜性格的人的工作,選擇仍然很多呢。

同樣道理,選擇拍拖、結婚對象,不考慮某類型的人,不是限制選擇,而是幫助自己更能夠有效地選擇。

基督徒生活中,我們常常要學習如何作屬靈和有智慧的選擇。那麼,在婚姻大事上,我們也不應忽略神的心意和人的責任。

作智慧的選擇
當然你運用自由作選擇的時候,根據聖經的原則作出智慧的選取,必蒙神賜福。而且成功的機會也會大得多。譬如﹕
  1. 在主裏選擇,好處多多(可參考以前的一篇網誌)。
  2. 兩人有共同的人生觀。
  3. 兩人都認定婚姻是﹕一生一世,一心一意的。應當尊重和看重的。
要有成功的戀愛或婚姻,「相容」(compatible)是很重要的,但不是絕對必須的。因此,現實中一些夫婦的性格很相近,另些夫婦性格卻完全相反,也同樣可以建造幸福快樂的婚姻。

另方面,也有個案,雖然有人利用電腦匹配,男女的各方面條件「完全相容」,也會成怨偶。

這 樣看來,無論男的,或是女的,縱然把求偶的條件,列出一長長的表,包括樣貌,身材,背景,學歷,工作,性格,素質等等。拿這個表進入人群中去找,必帶來失 望之餘(現實中實在很難找到一個完全吻合你表列的要求),就算讓你碰上一個人完全吻合所有表列的項目,也難保證日後有幸福的婚姻。因為婚姻的成功不單是靠 這些條件。

歸根到底,一段婚姻之所以成功,以下是必需的要素﹕
  1. 彼此的委身(commitment)﹕是首要的。
  2. 兩人了解自己,又了解對方。
  3. 兩人願意在婚姻中,繼續成長學習,這意味著雙方願意改變自己,而不是只要求對方改變,或遷就自己。
  4. 明白戀愛和婚姻是施與受(give and take)的互動關係。
  5. 最重要,讓神在戀愛和婚姻中居首位﹕神會作很奇妙的工作,去引導,保護和帶領二人,是最安全的保障,勝過律師樓簽字。
其實,拍拖戀愛就是為將來的婚姻作好準備,兩人共同在以上幾方面學習。 當然不是每段戀愛都可以成功,結局不一定是結婚,但一般正常的戀愛是朝著這個方向的。

尤有要者,自己努力成長為一個「適合的人」(a right person). 裝備自己懂得與人相處,建立成熟的屬靈品格,準備自己進入婚姻。而不是束起雙手,光等待著「那位」的出現。

一旦雙方願意作「委身」的決定,義無反悔的,在神面前立下盟誓,說﹕「我願意。」甘苦與共,共同渡餘生。這時你選擇的「一位」(a right person)就變成「那位」(the right person)了!  (基絲汀,歡迎 share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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