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6

如此領袖,有誰不尊重?

今天是美國聯邦假期(federal holiday),紀念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年1月15日-1968年4月4日)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根據維基百科, 馬丁‧路德‧金是著名的美國民權運動領袖,1964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父親是教會牧師,1954年,馬丁•路德•金恩也成為阿拉巴馬州蒙歌馬利的德客斯特大街浸信會教堂的一位牧師。

馬丁‧路德‧金為黑人同胞(在白人社會中被歧視的少數)爭取基本人權甚至犧牲生命。他有很多著名演講,最著名的一篇,於1963年8月28日發表《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可說具翻轉美國憲法的爆炸性影響力。 迫使美國國會在1964年通過《民權法案》宣佈種族隔離和歧視政策為非法的政策。 他被尊敬,被追隨,被紀念,是因為他具清晰信念。他的信念也火熱了其他人。

『信念』,是令人尊敬,人可以為之而生,為之而死。(跟『意見』絕不相同。『意見』,只叫人爭辯而已。)

具崇高信念,火熱鬥志,並懂得策劃有理智行動的領袖,有誰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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