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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3

聖誕節,點只咁簡單?

聖誕節,是普天同慶的日子。
平安夜,聖善夜。萬眾祈求天降平安,世界和平。
當然,對一些人來說,那只是一個假期而已;
或許,是一個送禮物,收禮物,吃大餐的好理由。
誠然,辛苦工作一整年,年底輕鬆玩一下,也是無可厚非。

然而,聖誕節,是否一個假期那麼簡單呢?

聖誕節真義 True Meaning of Christmas

2014-07-02

「玩嘢」回應﹕「猶大賣主」這個問題

之前提到人的選擇,想起以前在 Yahoo blog上曾回答網友提問過有關猶大賣主那個問題。當時想起囡囡剛上初中時,那段青少年期發生的茶杯裏風波。那風波雖短暫,讓我聯想起怎樣看人的選擇和神的計劃問題。從電腦舊檔轉貼在此。

*******

網友 Maki 提出這個有關「猶大賣主」的問題:
猶大出賣主﹐乃是神的計劃一部份﹐那我們做甚麼都已被決定了嗎﹖或是說如果當天不是猶大﹐就會是其余門徒中的另一個﹖(雖然我覺得我們是有選擇的)
我覺得是個難題,因沒有明確的經文可作答案。Maki 的問題也涉及兩個很廣的課題﹕神的計劃和人的選擇。

想起以前親身經歷的一件事,雖然是我跟寶貝女的瑣碎事,但在我看來,與人的自由意志有關的啊。那麼,分享完這件小事,再分析和回應問題吧。

「玩嘢」的下午茶

好幾年前的事了。每天我都開車接女兒回家,她一上車就問﹕有什麼吃?(上了一整天課,下午四時多,當然肚餓。)

基絲汀﹕我整咗pancake.
囡囡﹕但我想食咸嘢。

第二日放學,囡囡一上車就急忙問有什麼吃。
基絲汀﹕我炒咗麵,留咗D比你。
囡囡﹕但我今日想食甜嘢。
基絲汀﹕琴日我整pancake, 你就話想食咸嘢。今日炒麵,你就話想食甜嘢。你真玩嘢!

當時,我當然有點不開心。但囡囡更因此鬧情緒。

為了愛錫囡囡,於是次日,準備了咸嘢和甜嘢各一款。因不知道她到時的胃口和選擇如何!

但是自己心裏思量,如果老是這樣遷就她,她就只關心自己的喜歡與否,養成我行我素的性格,就不曉得怎樣與別人相處。如果環境不如意,不能符合自己的心意,豈不是很不快樂?但如果不顧及她的喜愛和選擇,又容易令她感受不到我對她的愛。

2014-05-23

一生沒有接觸過福音的人,神怎樣對待他們呢?

這是多年前在 Yahoo blog 跟網友談論信仰的一篇網誌。轉載到此:

*******

網友 Maki 曾這樣問﹕
其實我也有問題的~ 那些一生都沒有接觸到福音的人﹐神怎樣對待他們呢﹖是否以他們是否一個好人為準﹖(例如天父給了我們良知﹐就該憑那個去決定對或錯﹖)那如果有個好人﹐你去跟他傳福音但結果他不信﹐那怎麼會像害了他般﹖<=== 使他的grading criteria改變了。。。
我還有問題(續第一條問題)。那如果不幸去世的是一個歲半多的嬰孩﹐我想他應該未懂得犯錯吧﹖(因他自己也不知自己在做什麼)﹐那他應該會到天堂吧﹖但是﹐他還未長大成人﹐怎麼可以確定他有認知的時候(在天堂天父給他﹖)他一定會是個沒罪及全心靠主的人﹖不竟我們每個人都由嬰孩開始的。。。那麼是因他沒被撒旦試探過﹖那不是很“優待”他們嗎﹖(天父歸來﹐天堂沒有撒旦﹐沒撒旦沒試探﹖)
在回答問題之前,先來打個比喻﹕

譬如你想移民澳洲,你會怎樣做呢?當然先清楚明白澳洲政府的移民政策,就如上澳洲移民局的官方網站去了解清楚,或是聘請專業移民顧問,不會道聽塗說,胡裏胡塗的去進行吧。然後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申請。跟著,就照澳洲政府所規定的程序,辦理好移民手續。

任何人想移民到澳洲,不能說我想移民就可以移民,也不能夠說我覺得自己合資格就可以,而是澳洲政府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所定的移民標準。

人得救上天堂,就好像移民進入「天國」一般。

說這個比喻的用意是什麼呢?因為Maki提出的問題牽涉的範圍可以很廣。那麼,就讓我們嘗試從「天國」的主人——創造主——去了解「移民天國」,得救上天堂的條件吧。

在聖經(神給人類得著永生的指南書)中,已經一早寫下移民天堂的條件﹕
1.若人真心悔改認罪,接受主耶穌為個人救主,就必得救。(這就是福音,好消息了。)
2.但對那些從未聽聞過福音的人,神怎樣處理呢?(這正是 Miki提出的問題範圍。)。

誰是未聽聞過福音呢?我們可能想起這些人﹕
1.在主耶穌出生前的人,包括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即聖經中指「外邦人」)。
2.在主耶穌出生後,但所住在的地區,福音無法傳進去的。例如共產國家中出生和成長的人。一生無法聽到福音的人。
3.未出生的胎兒或很早夭折的嬰兒。

羅馬書2﹕12-16,清楚啟示神的處理方法和標準﹕
v.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v.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v.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v.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v.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這段經文包括兩類人﹕
  • 猶太人——神會按律法來審判他們。因為他們有律法。
  • 非猶太人——神會按刻在他們心裏的是非標準(道德律)和是非之心(良心本性)來審判他們。
我們對神的判斷「誰可以得救」可以絕對信靠,因為﹕
1.是絕對公平的﹕祂是既公義又慈愛的神。不偏待人。
2.是最有智慧的﹕祂全知全智,看透事情的全面和整體。
3.是終極透徹的﹕連人最隱秘的事情,都瞞不過祂。

毫無疑問,審判的事情是屬於神的。

有了這些基礎之後,對 Maki 所提的問題,就較容易處理﹕
  1. 「那些一生都沒有接觸到福音的人…是否以他們是否一個好人為準﹖」當然不是以一般人定的「好人」為標準,而是用神的標準,就是包括刻在他們心裏的律法(道德律)和是非之心(良心)同證。(譬如有很多人認為某人很「好人」,其實他/她心知道自己不是那麼「好人」。)
  2. 「如果有個好人﹐你去跟他傳福音但結果他不信﹐那怎麼會像害了他般﹖」如果不向他傳福音,會很危險的。因為很少人百份百有把握一生從來不作違背良心的事,和思想一直保持清潔的,和從來沒有說過不應該說的話。所以不向「好人」傳福音,其實是害了他,使他損失了選擇肯定得救的機會。而且神也盼望我們認為的「好人」都可以肯定得救。至於他信主與否,是他的選擇。但我們不應該為他選擇了不讓他聽福音的機會。
  3. 有關問題的第二部份,「不幸去世的是一個歲半多的嬰孩…那他應該會到天堂吧﹖」按著我從聖經的領受,我相信夭折的嬰孩是可以上天堂的。為什麼呢?
根據羅馬書 2:6 「他 (神) 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和啟示錄 20: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神將按著案卷所記載各人一生的行為審判各人。因此,一個還未有什麼犯罪行為的夭折嬰兒,是會得救的。人一旦犯罪,就需要神的救恩。


2014-01-11

快樂要訣#36: 當生命帶給你檸檬時….(二)

從 Yahoo blog 轉到 facebook ,也有不少以前的 blogmates 在那兒成為 facebook 的 friends. 可能看過我以前分享過我家庭中的一個見證,有關最小的弟弟阿標。正當他34歲,年青力壯,有自己的事業,一切很平順的某天,突然意外地腦幹嚴重中風。當時醫生的診斷,阿標生存機會只得一成,還告訴我們要有心理準備,阿標可能變成植物人。註:阿標的大腦和小腦未損,因此他有記憶有知覺周遭發生甚麽事情,只是全身不能動彈,那是清醒的另類植物人,不是昏迷那種。那更可怕啊!遑論他可走路,能坐輪椅也很渺茫。

有關詳情,我之前於2006年寫了兩篇網誌(後來轉到這新 blog上):
今早收到妹妹轉發給我一個 video, 阿標嘗試不用拐杖,走路了!!!


聯想到,當生命帶給你檸檬時….怎辦?

2013-12-24

禮物

有誰不喜歡收到禮物呢?
聖誕節臨近,小朋友期盼收到心儀的禮物。大人收到貼心的禮物何妨不喜上眉梢呢?

禮物,代表送禮人的心意,一份關懷,一種惦念。表示仍珍重著彼此的關係。

有些禮物,令人期待:在生日或週年紀念當天收到的,富含特別意義。
有些禮物,令人驚喜:拆開禮物紙,打開一看,原來是自己從未想過,但很適合自己的東西。
有些禮物,令人感受到一份貼心的關懷,原來對方靜靜地留意著自己的喜好或真正的需要,就在這個時候,送前來,心頭立時泛滿暖暖的感覺。

最好的禮物,並不單以價錢去衡量。
禮物的價值,在乎情。
情,是禮物成為寶貴的因素。

你期待著一份怎樣的禮物?

2012-12-22

聖誕節的真正意義

每個人都有生日,值得慶祝的。但有一個人的生日,全世界無論什麼國籍、種族、言語的人,每逢這個日子將臨時,都盡早準備慶祝。全世界人共同放幾天假期共賀這個日子。差不多已有二千多年歷史了!世界各地名家甚至編寫成千上萬首詩歌、樂曲,歌劇來歌頌這個人的降生。

世界最暢銷書——聖經——其中兩卷還把這個人的第一次生日會記錄下來,就是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

這次生日會慶祝到賀的嘉賓有﹕平民百姓,目不識丁,屬草根階層的牧羊人;也有上通天文,知識豐富的哲士;不只有人,連天上尊貴榮耀的天軍天使也為他的降生而歡欣報喜。全世界就只有他的生日——是普天同慶的。

2012-10-31

萬聖節不慶祝也罷!?

[這篇文章轉載自基絲汀Yahoo blog, Nov 1, 2007]
昨天收到不少網友的留言祝基絲汀「萬聖節快樂」。首先,要多謝各位的情意,往往把握每個節日的機會來表達你們的心意,很感激你們常常記念基絲汀啊。基絲汀每天都很快樂,因為有神同在,還有大家的關懷和祝福,怎能不快樂呢?

言歸正轉,有感而發,加上有兩位網友先後提議基絲汀寫篇網誌有關萬聖節。於是一早起來「揮筆」!純屬個人感受,如引致某些網友感到被冒犯,不是基絲汀的用意,請多多包涵。

Halloween

中國有鬼節,盂蘭節,外國也有萬聖節(Halloween)。慶祝萬聖節的風氣,似乎越吹越盛,越吹越廣。

不過,基絲汀一向沒有參與慶祝萬聖節的習慣,也不向我兩個兒女講及這個節日。為什麼呢?

2012-10-26

你能記得吃了的每一餐嗎

媽媽每天弄飯餸給孩子吃,
孩子不一定記得吃的是甚麽,
也不一定喜歡吃過的每一餐,
但每餐的營養卻被吸收進去,成長高大起來。

2012-10-12

安息與平安

當下世事難料,正計劃做這做那,卻來了不速之客,把整國生命翻轉似的;
本想旅行度假,與親友同行相聚,反來了意外腰斬,心情和旅程大受破壞。
人生本無常,不變的是那『永遠在變』的變。

在這多幻變的人生中,人要應付多變的生活壓力,感到實在疲累不堪。
我們怎可得平安?
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 11:28)

2012-10-10

麵包與人生(7) 【感言分享】

芝士煙肉麵包 Bacon and Cheese Bread


在小組中,跟組員一起親手做麵包,當中過程興奮又期待。
做麵包所用的材料,例如麵粉,水份,糖,牛奶,酵母,都是神賜予大地所出的天然材料所做成。做各樣麵包,須按比例混合材料,跟著一些原則和方法,努力搓揉麵團,控制爐火,等足夠時間,才可享受美味的麵包。
過程辛勞又費時,結果甜美又滿足。

若把麵包聯想到人生的話,雖然未必全部貼切,卻可能對我們有些提醒:

麵團的內部筋性是支撐起整個麵包的組織,筋性越強,烤焗出來的麵包質感,越鬆軟可口。
『搓揉』這動作,就是要把麵團的筋性增加。
被搓揉的麵團若有感受的話,可能會抗議,因感覺並不容易接受。
好比人的成長,必經一些鍛煉,艱苦,甚至失敗或跌倒的搓捏,才熬煉出一種韌力,人才擁有更成熟的內在品質。

揉捏好比人生的訓練;
爐火好比人生的考驗;
時間就是人生的考核,
顯出一切努力的成果。

節錄自基督教大使命教會多加組的【感言分享】2012年10月10日


2012-04-06

基督復活可信嗎?(四)

續:基督復活可信嗎?(三)

(E)耶穌真的復活了?!(Resurrection?!)

空墳墓的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耶穌真的復活了!
“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裏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只是沒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裏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20﹕4-8)
「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就是約翰,第 8節提及那先到墳墓的門徒(約翰)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信什麼呢?信耶穌復活了!約翰究竟看見什麼就使他立即相信耶穌已復活了呢?

第 6節說「細麻布還放在那裏」,第 7節說「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

「捲著」(原文﹕entulisso,可譯作捲著,包著)約翰強調裹頭巾仍是捲著的,並沒有拆開過的痕跡。就如蝴蝶不用破蛹,就透了出來,像空氣蒸發了出來,裹屍布仍然原封不動的,保持原狀放在那裏,只是中間陷了些下去而已。

西門•格連李夫(Simon Greenleaf)是古往今來最夠資格檢視證據的人。格氏曾任美國哈佛大學雷雅爾應法律系教授,亦被美國高院大法官譽為有史以來最具權威之法證學者。他是英語世界法庭所引述之法證學最高權威。他完成法證學鉅著數大冊之後,決定以其法證學知識及分辨真偽的才幹,去研究基督復活之證據。格氏明察秋毫,仔細推敲關於基督復活的各項證據之後,下結論說,基督復活的證據倘被呈送任何沒有偏見的法庭,必被判定為確鑿之歷史事實。

一般人對信仰有三種態度﹕
  1. 迷信——迷信是不講證據事實之信。
  2. 迷不信——縱有足夠證據,還死硬派不去信。
  3. 信而不迷——《聖經》從不叫人迷信,卻要人因證據而信。有足夠可接納的證據就要相信,不要做死硬派,硬著心不相信。就算我們沒有親眼看過,經歷過,因有證據就要接納相信。
主耶穌曾挑戰多馬,來驗證我是否真正復活了,摸我的釘痕的手,探我肋旁的孔吧。多馬立即跪下說﹕「我的主,我的神啊!」意思是多馬看見了主才信。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哪些沒有看見就信的人是誰呢?就是我們!

基督復活可信嗎?(三)

續:基督復活可信嗎?(二)

(三)有關「空墳墓」的幾個可能解釋﹕

(A)找錯墳墓?(The wrong tomb?)

有懷疑論者(力克 Kirsopp Lake, The Historical Evidence for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New York:G.P.Putnam’s Sons,1907 年出版,PP.250-253)曾說﹕婦女們會否找錯墳墓,所以誤以為他們的主的身體不見了?

但是,如果婦女弄錯的話,沒理由所有門徒都認錯墳墓。歷史記載彼得和約翰都分別走到耶穌的墳墓去。耶穌是埋葬在一個有錢人亞利馬太人約瑟為自己預備的墳墓,那不是公眾的墳場,因此門徒認錯的機會很低。況且當時有一隊羅馬兵守著墳墓的,羅馬兵一定知道墳墓所在。如果婦女和門徒都弄錯的話,羅馬政府和猶太領袖可以輕易而舉的識破謠言,說﹕「你們找錯墳墓啦!耶穌的墳墓應該是在這裏,不是空的呀!」所以這個「錯墳墓論」實在難以成立。

(B)耶穌只是昏迷?(Resuscitation?)

其實早幾個世紀前,就有人(維察瑞尼,Venturini)提出這個理論說﹕耶穌其實並沒有真正的死去,他只是因流血過多昏迷了,所有人以為他死了。但後來他甦醒過來,走出來見他的門徒。門徒便以為他從死裏復活。

我們可嘗試測驗一下這個理論的成立機會率有多大﹕耶穌是星期四晚被捉拿,經過一整夜的六次連續的審問,沒吃,沒睡,被鞭打(有倒勾的鞭,打至皮開肉爛),被凌辱,帶荊棘冕,然後星期五一早被拉去釘十字架。羅馬兵強逼釘十字架的人背負沉重的木頭,從耶路撒冷到各各他,一段不短的路程。其實耶穌在途中曾因體力不支,所以多次在路上跌倒,所以羅馬兵隨便找了一個西奈人西門替耶穌繼續背十字架。耶穌的雙腳雙手被長長的釘子穿過後,被懸掛在空中一段頗長的時間。記得嗎?還有一個兵丁要確定耶穌真正死亡,他用一枝長矛槍插穿耶穌的心臟,有水和血流出來。單單這一槍,耶穌不可能還有命。然後星期五傍晚,門徒把他放在一個又冰又冷的墳墓中,沒喝沒吃的。三天後,耶穌要獨自一個人推開一噸半的大石,靜悄悄的逃過一隊素有訓練的守衛的眼目,回來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站在門徒面前,說﹕「你們看我已經復活啦!」又說﹕「多馬,伸出你的指頭,探入我的肋旁的孔,摸我的釘痕的手…」這簡直匪夷所思!所以「昏迷論」成立的機會微乎其微。

基督復活可信嗎?(二)

續:基督復活可信嗎?(一)

(二)不爭之歷史事實﹕

(A)空的墳墓

無論羅馬人及猶太人無法推翻的一個事實,就是耶穌的墳墓是空的,耶穌的屍體不見了。墳墓的封印被毀,巨大的墓石滾到另一邊,是誰把重一噸半至兩噸的大石滾開呢?另方面,看守的羅馬兵也不見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B)門徒的改變

另一個不爭的事實,就是門徒的改變。當耶穌被拉受審時,門徒「雞飛狗走」,連彼得也三次不認主,怕別人知道他們是耶穌的門徒,怕得要死。但後來門徒再出來的時候,宣稱見過復活的耶穌,而且到處傳講這位復活的主(註﹕羅馬歷史學家塔西圖斯的《羅馬編年史》,和猶太人約瑟夫的《猶太古史》都有提及)。羅馬政府和猶太領袖想盡辦法去禁止他們傳講耶穌復活,又威嚇他們。很多門徒就是被拉去坐監,被石頭打死,倒釘十字架,掉進獅子坑等都不怕,還是繼續到處傳講復活的信息。門徒由膽小如鼠,變成天不怕地不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使門徒有這麼大的改變呢?

基督復活可信嗎?(一)

引言﹕基督教有很多與別不同之處,其中之一就是「沒有教主,但有救主」。而且基督教宣稱她的救主是死而復活的,他的墳墓是空的。

米高•格琳﹕「若沒有復活信仰,就沒有基督教。」(Michael Green:“Without faith in the resurrection there would be no Christianity at all.“)換言之,有復活這事件,基督教才存在。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 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 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 15:14-20)
然而很多人可能會問﹕相信復活是否符合科學精神?耶穌基督復活是歷史事實,還是虛構寓言?基督教信仰是否有一個可以接納的歷史基礎呢?有沒有足夠客觀和合理性的證據,支持基督徒相信耶穌確實曾復活?復活是歷史事實(fact),還是虛構寓言(fiction)?「復活」這個課題是屬於歷史範疇。要證明是否屬實,就必須用研究歷史的方法,即是探查有否足夠可靠的資料和證據,證明耶穌的復活真實發生過!

要回答這些問題之先,讓我們先了解有關耶穌之死的一些事件﹕

(一)有關耶穌受難、受死之記載

(A)受審與被判

耶穌在星期四晚,一夜之間經過6個審訊﹕
  1. 亞那(Annas, 猶太人宗教領袖)
  2. 該亞法(Caiphas, 大祭司)
  3. 猶太人的議會(the Sanhedrin-the religious Supreme Court)
  4. 彼拉多(Pilate-the governor of Jerusalem,羅馬派駐猶太地的巡撫)
  5. 希律(Herod-the governor of Galilee)
  6. 最後拉回到彼拉多。
結果如何?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狀!但最終耶穌仍然被判釘十字架,罪名是祂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明顯是當時的人不喜歡這個宣稱。

(B)耶穌的死亡

耶穌在星期五早上被拉到各各他釘十字架。被釘的人在十字架上,由於身體懸掛著,難以呼吸。若要吸一口氣,就要忍著腳釘著的痛楚,用力向上提升整個身體,才可以呼吸。基本上被釘十字架的人是窒息而死(犯人往往留在十字架上幾天至一個星期才死亡)。如果羅馬人想犯人快點死去,他們就用木棍打斷犯人的腳骨,於是就很快窒息死亡。

那天約下午3時(申初,太27:45),耶穌已氣斷。猶太人的安息日是由6時開始,因為要預備安息日,猶太人叫彼拉多吩咐人打斷被釘的犯人的腿骨。參看約19:31-33,羅馬兵執行十字架刑罰,是素有經驗的,發覺耶穌已經死了,所以沒有打斷耶穌的腿。不過仍然有一個羅馬兵「加料」肯定耶穌已經死亡,拿槍扎入耶穌的肋旁。其實單單這一槍就是致命的,是由下向上,先插穿肺部,跟著刺入心房。跟著有“血和水流出來”,很多醫生(如Dr. Truman Davis, MD,"The Crucifixion of Jesus," Arizona Medicine, March '65)清楚解釋這是心臟迸裂而死的癥狀。即耶穌不是釘十架,窒息而死,而是過度傷心,名副其實「心碎」而死(Literally Jesus died of a broken heart)。

2012-04-01

愛有明天(下)

 續愛有明天(上) .....

流淚谷的日子

阿標甦醒後,漸漸意識到自己的身體狀況。他變得沮喪,情緒易波動。見到我們來探望他時,有時表現很開心,有時卻有意迴避,甚至有時想完全抽離,封閉自己,不理會旁人。

病發前,阿標是家中的「鬼靈精」,很會「搞氣氛」(即「把氣氛弄得高高興興」)。他又是「開心果」,很會說笑,逗得你笑不攏嘴。當下他變得易哭,而且哭得很淒楚。然而,妹妹來到,跟他打個趣,他又再笑。可見他的本性還在,只是所遇的苦難太大,逆境磨人。

2012-03-31

愛有明天(上)

在我家庭中有不少神應允禱告的經歷。以下是我的家庭感恩見證,我們實在經歷了主耶穌莫大奇妙的恩典。這個見證是我整理多年來的電郵代禱信而寫出來的,張貼於此的目的,其一是見證神的大能和恩典,其二是彼此激勵對神的信心和盼望﹕ 

(圖中最右是阿標,中間是媽媽,最左是爸爸。爸爸已信主洗禮,於98年返了天家) 
掉進漆黑深淵 

2002年4月2日,凌晨三時許,媽媽在睡夢中醒來,聽見有嘔吐聲,於是走出睡房看過究竟,發現我們最年幼的弟弟阿標躺在沙發上昏迷了,嘔吐物沾滿上半身。急忙送阿標到醫院,不出兩小時,阿標轉到深切治療房,情況不樂觀。經過兩天的各方面檢驗,包括磁力共振素描,醫生診斷阿標的腦幹嚴重中風。阿標的生存機會只得一成,還告訴我們要有心理準備,阿標甦醒機會很微,可能成植物人。 

醫生宣佈這噩信後,媽媽發了呆地步出深切治療房,差點站不住腳要倒下來。呆了一會,媽媽說﹕「醫生有一成,主耶穌有九成。」我們就不停為阿標禱告,妹妹在香港事奉的教會弟兄姊妹,和我們在澳洲布里斯本牧養的教會弟兄姊妹,還有發了很多電郵呼籲世界各地的朋友,一同懇切為阿標盡快復甦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