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3

一生沒有接觸過福音的人,神怎樣對待他們呢?

這是多年前在 Yahoo blog 跟網友談論信仰的一篇網誌。轉載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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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Maki 曾這樣問﹕
其實我也有問題的~ 那些一生都沒有接觸到福音的人﹐神怎樣對待他們呢﹖是否以他們是否一個好人為準﹖(例如天父給了我們良知﹐就該憑那個去決定對或錯﹖)那如果有個好人﹐你去跟他傳福音但結果他不信﹐那怎麼會像害了他般﹖<=== 使他的grading criteria改變了。。。
我還有問題(續第一條問題)。那如果不幸去世的是一個歲半多的嬰孩﹐我想他應該未懂得犯錯吧﹖(因他自己也不知自己在做什麼)﹐那他應該會到天堂吧﹖但是﹐他還未長大成人﹐怎麼可以確定他有認知的時候(在天堂天父給他﹖)他一定會是個沒罪及全心靠主的人﹖不竟我們每個人都由嬰孩開始的。。。那麼是因他沒被撒旦試探過﹖那不是很“優待”他們嗎﹖(天父歸來﹐天堂沒有撒旦﹐沒撒旦沒試探﹖)
在回答問題之前,先來打個比喻﹕

譬如你想移民澳洲,你會怎樣做呢?當然先清楚明白澳洲政府的移民政策,就如上澳洲移民局的官方網站去了解清楚,或是聘請專業移民顧問,不會道聽塗說,胡裏胡塗的去進行吧。然後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申請。跟著,就照澳洲政府所規定的程序,辦理好移民手續。

任何人想移民到澳洲,不能說我想移民就可以移民,也不能夠說我覺得自己合資格就可以,而是澳洲政府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所定的移民標準。

人得救上天堂,就好像移民進入「天國」一般。

說這個比喻的用意是什麼呢?因為Maki提出的問題牽涉的範圍可以很廣。那麼,就讓我們嘗試從「天國」的主人——創造主——去了解「移民天國」,得救上天堂的條件吧。

在聖經(神給人類得著永生的指南書)中,已經一早寫下移民天堂的條件﹕
1.若人真心悔改認罪,接受主耶穌為個人救主,就必得救。(這就是福音,好消息了。)
2.但對那些從未聽聞過福音的人,神怎樣處理呢?(這正是 Miki提出的問題範圍。)。

誰是未聽聞過福音呢?我們可能想起這些人﹕
1.在主耶穌出生前的人,包括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即聖經中指「外邦人」)。
2.在主耶穌出生後,但所住在的地區,福音無法傳進去的。例如共產國家中出生和成長的人。一生無法聽到福音的人。
3.未出生的胎兒或很早夭折的嬰兒。

羅馬書2﹕12-16,清楚啟示神的處理方法和標準﹕
v.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v.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v.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v.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v.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這段經文包括兩類人﹕
  • 猶太人——神會按律法來審判他們。因為他們有律法。
  • 非猶太人——神會按刻在他們心裏的是非標準(道德律)和是非之心(良心本性)來審判他們。
我們對神的判斷「誰可以得救」可以絕對信靠,因為﹕
1.是絕對公平的﹕祂是既公義又慈愛的神。不偏待人。
2.是最有智慧的﹕祂全知全智,看透事情的全面和整體。
3.是終極透徹的﹕連人最隱秘的事情,都瞞不過祂。

毫無疑問,審判的事情是屬於神的。

有了這些基礎之後,對 Maki 所提的問題,就較容易處理﹕
  1. 「那些一生都沒有接觸到福音的人…是否以他們是否一個好人為準﹖」當然不是以一般人定的「好人」為標準,而是用神的標準,就是包括刻在他們心裏的律法(道德律)和是非之心(良心)同證。(譬如有很多人認為某人很「好人」,其實他/她心知道自己不是那麼「好人」。)
  2. 「如果有個好人﹐你去跟他傳福音但結果他不信﹐那怎麼會像害了他般﹖」如果不向他傳福音,會很危險的。因為很少人百份百有把握一生從來不作違背良心的事,和思想一直保持清潔的,和從來沒有說過不應該說的話。所以不向「好人」傳福音,其實是害了他,使他損失了選擇肯定得救的機會。而且神也盼望我們認為的「好人」都可以肯定得救。至於他信主與否,是他的選擇。但我們不應該為他選擇了不讓他聽福音的機會。
  3. 有關問題的第二部份,「不幸去世的是一個歲半多的嬰孩…那他應該會到天堂吧﹖」按著我從聖經的領受,我相信夭折的嬰孩是可以上天堂的。為什麼呢?
根據羅馬書 2:6 「他 (神) 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和啟示錄 20: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神將按著案卷所記載各人一生的行為審判各人。因此,一個還未有什麼犯罪行為的夭折嬰兒,是會得救的。人一旦犯罪,就需要神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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