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6

基督復活可信嗎?(上)

每年復活節都看到商場擺賣復活蛋,賓尼兔等等,很容易誤導人以為復活節的主角是那隻兔或是那隻蛋。當然不是!復活節的真正主角是耶穌基督。祂是從死裏復活過來,歷代信徒為了紀念這歷史大事,因此才有復活節。

趁著這年復活節,我把在 Yahoo blog幾篇有關基督復活的網誌抄過來。是兩年前寫的。由於篇幅頗長,會分開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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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基督教有很多與別不同之處,其中之一就是「沒有教主,但有救主」。而且基督教宣稱她的救主是死而復活的,他的墳墓是空的。

米高•格琳﹕「若沒有復活信仰,就沒有基督教。」(Michael Green:“Without faith in the resurrection there would be no Christianity at all.“)換言之,有復活這事件,基督教才存在。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 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 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 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 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 15:14-20)

然而很多人可能會問﹕相信復活是否符合科學精神?耶穌基督復活是歷史事實,還是虛構寓言? 基督教信仰是否有一個可以接納的歷史基礎呢?有沒有足夠客觀和合理性的證據,支持基督徒相信耶穌確實曾復活?復活是歷史事實(fact),還是虛構寓言 (fiction)?「復活」這個課題是屬於歷史範疇。要證明是否屬實,就必須用研究歷史的方法,即是探查有否足夠可靠的資料和證據,證明耶穌的復活真實發生過!

要回答這些問題之先,讓我們先了解有關耶穌之死的一些事件﹕

(一)有關耶穌受難、受死之記載

(A) 受審與被判

耶穌在星期四晚,一夜之間經過 6個審訊﹕
  1. 亞那(Annas, 猶太人宗教領袖)
  2. 該亞法(Caiphas, 大祭司)
  3. 猶太人的議會(the Sanhedrin-the religious Supreme Court)
  4. 彼拉多(Pilate-the governor of Jerusalem,羅馬派駐猶太地的巡撫)
  5. 希律 (Herod-the governor of Galilee)
  6. 最後拉回到彼拉多

結果如何?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狀!但最終耶穌仍然被判釘十字架,罪名是祂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明顯是當時的人不喜歡這個宣稱。

(B)耶穌的死亡

耶穌在星期五早上被拉到各各他釘十字架。被釘的人在十字架上,由於身體懸掛著,難以呼吸。若要吸一口氣,就要忍著腳釘著的痛楚,用力向上提升整個身體,才可以呼 吸。基本上被釘十字架的人是窒息而死(犯人往往留在十字架上幾天至一個星期才死亡)。如果羅馬人想犯人快點死去,他們就用木棍打斷犯人的腳骨,於是就很快窒息死亡。

那天約下午3時(申初,馬太福音 27:45),耶穌已氣斷。猶太人的安息日是由 6時開始,因為要預備安息日,猶太人叫彼拉多吩咐人打 斷被釘的犯人的腿骨。參看約翰福音 19:31-33,羅馬兵執行十字架刑罰,是素有經驗的,發覺耶穌已經死了,所以沒有打斷耶穌的腿。不過仍然有一個羅馬兵「加 料」肯定耶穌已經死亡,拿槍扎入耶穌的肋旁。其實單單這一槍就是致命的,是由下向上,先插穿肺部,跟著刺入心房。跟著有“血和水流出來”。很多醫生(如 Dr. Truman Davis, MD,"The Crucifixion of Jesus," Arizona Medicine, March '65)清楚解釋這是心臟迸裂而死的癥狀。即耶穌不是釘十架,窒息而死,而是過度傷心,名副其實「心碎」而死 (Literally Jesus died of a broken heart)。

(C)耶穌被埋葬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約翰福音 19:38)

"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帶著沒約和沉香藥有一百斤前來。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約翰福音 19:39-40)

" 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馬太福音 27:66)

有一個人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人(約翰福音 19:38-42; 馬太福音 27:57)。他很有錢,是耶穌的門徒,是議員(member of the Council, 路加福音 23:50),向彼拉多領耶穌屍體,去埋葬在他的私人墳墓裏。約翰福音 19:39記載他們用猶太人的常用的埋葬方式﹕
  1. 他們用香料(沒藥及沉香 myrrh and aloes 約一百斤。NIV翻譯﹕約 34kg, 合約75磅)把耶穌的身體膏抹後,用細麻布包裹好。
  2. 把耶 穌的屍體埋葬在一個山洞裏。這是一個新的墳墓,沒有人葬過。其實是亞利馬太人約瑟為自己預備的墳墓。然後把一塊巨石滾到來把洞口封閉。
  3.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到彼拉多前要求派人看守墳墓,因為他們聽過耶穌曾預言自己死後三天復活。於是彼拉多派了一隊嚴格訓練過的羅馬兵,日夜看守墳墓。羅馬的嚴厲紀律處分迫使羅馬兵格外留神。假如是睡覺失職,會判處死刑。他們還在墓石頭上加了代表羅馬政府權力的封印(seal),以防有人破壞。若要弄開墓石,必定損壞封印,也等於直接觸犯羅馬政府的法律。

莫理遜(Frank Morrison)是英國一名律師,他很有頭腦,有學問,極之反對基督教信仰。他覺得四福音書的作者是故意在『基督生平』的結尾,加進把 “悲劇” 轉為 “喜劇” 收場的技巧,實在很像童話故事的幼稚和虛構的。於是為了推翻基督教信仰,結束二千年來的疑案,他就下決心研究,找出其中的破綻。不過,經過他很努力搜羅資 料證據,謹嚴慎密的考察後,結果適得其反,本來要證明『基督復活』是不可信的。但結果寫了一書 “Who Moved the Stone?”(中譯為《墳墓的秘密》)。在本書的序言中,他透露了自己的內心掙扎,經過細心研究後,承認眼前一切資料證據是證明了『基督復活』是絕對可信的。

(二)不爭之歷史事實﹕

(A)空的墳墓

無論羅馬人及猶 太人無法推翻的一個事實,就是耶穌的墳墓是空的,耶穌的屍體不見了。墳墓的封印被毀,巨大的墓石滾到另一邊,是誰把重一噸半至兩噸的大石滾開呢?另方面, 看守的羅馬兵也不見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B)門徒的改變

另一個不爭的事實,就是門徒的改變。當耶穌被拉受審時,門徒「雞飛狗走」,連彼得也三次不認主,怕別人知道他們是耶穌的門徒,怕得要死。但後來門徒再出來的時候,宣稱見過復活的耶穌,而且到處傳講這位復活的主 (註﹕羅馬歷史學家塔西圖斯的《羅馬編年史》,和猶太人約瑟夫的《猶太古史》都有提及)。羅馬政府和猶太領袖想盡辦法去禁止他們傳講耶穌復活,又威嚇他們。很多門徒就是被拉去坐監,被石頭打死,倒釘十字架,掉進獅子坑等都不怕,還是繼續到處傳講復活的信息。門徒由膽小如鼠,變成天不怕地不怕,是發生了什 麼事情使門徒有這麼大的改變呢?

(C)復活主顯現的記錄
  1. 約翰福音 20﹕1在耶穌的墳墓附近,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2. 馬太福音 28﹕8還向幾個婦女顯現。
  3. 路加福音 14﹕23-32在以馬忤斯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
  4. 使徒行傳第 9章記載,復活主向掃羅(後改名叫「保羅」)顯現。掃羅本來是一個恨惡耶穌和基督徒的人,不單反對基督徒傳講復活信息,還熱心逼迫教會。有一次他要取 文告拉一些基督徒下監,在大馬色路上遇見復活的耶穌。(徒第26章記載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受審也申訴這個經歷;加第1章)
  5. 哥林多前書 15﹕3-8信主後的掃羅記錄復活主曾向彼得,及十二使徒顯現,並同一時間向500個弟兄顯現,當中有很多在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還活著(如果有疑問, 可以向他們求證保羅的說話是否屬實)。 (待續)

續:基督復活可信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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