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以為要活得快樂,就是不用做甚麽事情;
或是喜歡做甚麽,就可以做甚麽那時候的感覺。
誠然,
忙過一段時間,人需要休息,只閒著的感覺是多麼輕鬆愉快。
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這人是世上快樂的人。
若能,
考慮每件事情的後果,然後才決定做或不做,不僅是隨自己的喜好或感覺,
這人更是個懂享受長遠快樂的人。
人長期不做任何事情,反而令自己更不快樂,自我價值下滑,無目標的生活是最令人煩悶。
為自己的人生訂定方向,鎖定目標,自發去做,不是向別人交差,而努力付諸實行。
無論做了多少,自己一定可感受到內在的一種不能言喻的快樂!(基絲汀,共勉之。歡迎 share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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