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關「空墳墓」的幾個可能解釋﹕
(A)找錯墳墓?(The wrong tomb?)
有懷疑論者(力克 Kirsopp Lake, The Historical Evidence for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New York:G.P.Putnam’s Sons,1907 年出版,PP.250-253)曾說﹕婦女們會否找錯墳墓,所以誤以為他們的主的身體不見了?
但是,如果婦女弄錯的話,沒理由所有門徒都認錯墳墓。歷史記載彼得和約翰都分別走到耶穌的墳墓去。耶穌是埋葬在一個有錢人亞利馬太人約瑟為自己預備的墳墓,那不是公眾的墳場,因此門徒認錯的機會很低。況且當時有一隊羅馬兵守著墳墓的,羅馬兵一定知道墳墓所在。如果婦女和門徒都弄錯的話,羅馬政府和猶太領袖可以輕易而舉的識破謠言,說﹕「你們找錯墳墓啦!耶穌的墳墓應該是在這裏,不是空的呀!」所以這個「錯墳墓論」實在難以成立。
(B)耶穌只是昏迷?(Resuscitation?)
其實早幾個世紀前,就有人(維察瑞尼,Venturini)提出這個理論說﹕耶穌其實並沒有真正的死去,他只是因流血過多昏迷了,所有人以為他死了。但後來他甦醒過來,走出來見他的門徒。門徒便以為他從死裏復活。
我們可嘗試測驗一下這個理論的成立機會率有多大﹕耶穌是星期四晚被捉拿,經過一整夜的六次連續的審問,沒吃,沒睡,被鞭打(有倒勾的鞭,打至皮開肉爛),被凌辱,帶荊棘冕,然後星期五一早被拉去釘十字架。羅馬兵強逼釘十字架的人背負沉重的木頭,從耶路撒冷到各各他,一段不短的路程。其實耶穌在途中曾因體力不支,所以多次在路上跌倒,所以羅馬兵隨便找了一個西奈人西門替耶穌繼續背十字架。耶穌的雙腳雙手被長長的釘子穿過後,被懸掛在空中一段頗長的時間。記得嗎?還有一個兵丁要確定耶穌真正死亡,他用一枝長矛槍插穿耶穌的心臟,有水和血流出來。單單這一槍,耶穌不可能還有命。然後星期五傍晚,門徒把他放在一個又冰又冷的墳墓中,沒喝沒吃的。三天後,耶穌要獨自一個人推開一噸半的大石,靜悄悄的逃過一隊素有訓練的守衛的眼目,回來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站在門徒面前,說﹕「你們看我已經復活啦!」又說﹕「多馬,伸出你的指頭,探入我的肋旁的孔,摸我的釘痕的手…」這簡直匪夷所思!所以「昏迷論」成立的機會微乎其微。
(C)門徒的幻覺?(Hallucination?)
另有理論就是,認為門徒宣稱見過復活的耶穌向他們顯現,只是門徒的幻覺而已。
幻覺是怎樣產生的呢?精神學家臨床經驗告訴我們,只是一類特別富幻想和懷舊的人,而且幻覺必須發生在特定的時間和地方。譬如當一個人所愛的親友剛死去,由於捨不得這個人的離去,於是日思夜想,想像他會回來,才會產生幻覺。有案例,一個太太的丈夫剛死去,他丈夫生前每天傍晚回家吃飯,這個太太由於極度懷念丈夫的緣故,到傍晚時,她說看見丈夫回家吃飯。這是她的幻覺。
不過,兩個人同見一個幻覺是沒有案例的(譬如那個太太的兒女跟他們的媽媽有共同的幻覺,是極罕有的)。
林前15章記載曾有500個弟兄一起看見復活主。500人同時產生一樣的幻覺是不可能的。這500個人當中有不同性格的,很多未必是懷舊,幻想型的,所以不可能一起有幻覺。
另方面,幻覺產生的另一條件就是﹕有幻覺的人心底極渴望再見到死去的人,或極渴望死者沒有死。那些婦女星期日到墳墓膏抹耶穌的屍體,發現耶穌的屍體不見了,婦女便哭著以為有人把耶穌的屍體拿走。於是彼得和約翰跑到墳墓看過究竟。他們很接受事實﹕他們的主耶穌的確死了。他們從沒有想過耶穌再活過來。
另外兩個門徒在以馬忤斯路上,是在不同地方見到復活主的顯現。這些門徒一直都不接受復活的事情的。當耶穌向門徒預言他的死和復活時,他們都拒絕接受。根據心理學家了解,對於一些從沒想過死者可以活著的人來說,是很難產生幻覺的。
特別那位逼迫教會的掃羅,他極為恨惡復活的道理。他產生幻覺的機會根本是不可能。記得還有那位懷疑者多馬嗎?他曾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是不信。」多馬有如此實證精神,他決不是可以產生幻覺的人。
因此,說門徒產生幻覺這個理論是不可能成立的,因為跟已知的事實,常理和醫學的臨床所得有矛盾。
(D)耶穌的身體被人偷走?(Theft?)
空墳墓是一個歷史事實!二千年來沒有人推翻這個鐵一般的事實。耶穌的身體在哪裏呢?
有人說是被人偷走了。哪些人會偷走屍體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耶穌的門徒。當時的羅馬人,猶太領袖就是把這個說法流傳開去,說是門徒把耶穌的身體偷走,然後到處傳講他們的主復活了(太28:11-15)。
但這個說法是很不合情理的,為什麼?原因很簡單﹕
1. 羅馬兵說是他們睡覺時,門徒偷走屍體。他們竟然睡覺了,怎會知道是門徒偷的呢?
2. 無論什麼人要從墳墓偷屍體,是談何容易呢。墳墓前有一隊羅馬兵看守,又有大石和封印封著墳墓口。就算羅馬兵真是睡覺了,當有人要推開大石,也會被吵醒。況且這石頭巨大,不是普通一兩個人可以輕易推開的。
3. 墳墓內還放著裹屍布,要偷屍的人,有沒有那麼多時間慢慢的解開裹著耶穌的包屍布,然後捲好放回原處,好像沒有人碰過一般。這是很不合情理的。
試想門徒當時簡直怕得要死,要躲藏起來,怎會有膽量去偷屍呢?就算有膽,什麼驅使他們要這樣做呢?要得到別人的讚賞?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得到財富?得到名聲?全部都沒有,反而因為傳講復活道理,他們有些被拉下監,被掉進獅子坑給獅子吃掉,有些被石頭打死…如果耶穌真沒有復活向他們顯現的話,他們是說謊話。人會為了一個謊話而犧牲自己的生命嗎?這是違反一般人性,違反一般常理的。要相信這個「偷屍論」,實在要比相信復活更加困難。
如果耶穌的身體不是被耶穌的朋友,即門徒偷走的話,另一個可能性就是被耶穌的敵人偷走。但這更不可能。因如果真是羅馬人或猶太人偷的話,只要他們拿耶穌的身體出來,門徒就不能再傳講下去,簡直輕而易舉止息了他們的言論,用不著費那麼多的功夫。但他們一直沒有拿出耶穌的身體來。 (待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